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今年以来,临夏县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加大教育投入,均衡配备教育资源,推动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中教育提质增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特殊教育拓展融合”思路,不断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加大教育投入,计划新建、改扩建、配建中小学幼儿园21所。目前,井沟乡大塬顶小学教学楼和尹集镇新发小学综合楼建设等10个项目已完工,双城幼儿园、三角中学女生宿舍楼建设等11个项目按照时序节点全力推进实施,全县教育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校容校貌显著提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借助公开招聘、人博会引进、公费师范生录用和选调等方式,不断补充中小学教职工,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安排60名“援教顶岗”大学生到县域学校实习。建立完善学校教师补充和交流轮岗机制,使教师结构和师资力量更趋合理均衡。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有效提升教职人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突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努力构建以公益性、普惠性为主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组织45名教师参加全县学前教育技能大赛。通过加强学校“大思政”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教活动、保障体育课时要求、开齐开足艺术相关课程等多种方式,推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11月27日,州融媒体中心李萍工作室(文学创作)成员向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捐赠李萍个人著作及收藏书籍430多册,丰富了学院藏书,为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捐赠仪式在该院图书馆举行,州融媒体中心李萍工作室(文学创作)成员、临夏现代职业学院相关负责人及图书馆工作人员参加。活动中,捐赠了李萍个人专著《把生活的碎片写给风》《风的秘诀》《留一段白给天空记忆》及收藏的《足迹》《临夏历史人物丛书》《黄河时报》《陌上花香》等书籍430多册;临夏现代职业学院相关负责人为李萍工作室(文学创作)负责人及成员分别颁发了捐赠证书,并代表全院师生表达了感谢。
此次捐赠活动不仅为该院图书馆增添了图书资源,也为全校师生搭建起一座通往知识与智慧的桥梁,激发更多学子对文学艺术的热爱与追求。该院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州融媒体中心的合作,通过校媒携手,共同培养人才,实现资源互通、成果互享,开创职业教育与媒体融合发展的新篇章。
近日,2024年济南临夏东西部教育协作——临夏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培训活动在济南圆满结束。此次培训旨在通过构建“异地学习共同体”,促进两地教育交流。
培训分为线上研修与线下访学两部分。线下访学为期5天,通过专家讲座、现场观摩等形式,为我州心理健康教师提供全面深入的学习机会。参训教师参观了济南外国语学校、龙鼎实验学校等多所学校的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了解心理咨询室、沙盘室等功能区的布局与使用,亲身体验济南市心理健康教育的先进理念与实践成果。
同时,学员们聆听了龙鼎实验学校校长高红燕、青龙街小学校长李秀莲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汇报,深入了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与艰巨性。在官扎营小学,学员们观摩了学生心理剧与心理健康课,直观感受校园心理剧如何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及一节高质量的小学心理健康课应如何呈现。山东省教科院心理兼职教研员马莉及济南第五中学专职心理健康教师王涛为学员们提供了实践指导与方向指引。
此次培训的成功举办,标志着济临教育协作在心理健康教育领域取得新进展,为我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为全力维护校园平安稳定,筑牢校园交通安全屏障,近日,和政县组织公安交警紧密结合学生交通出行规律,采取三项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校园“护学岗”执勤模式,为学生平安上学保驾护航。
科学部署,确保交通道路畅通。针对学校上、下学时段人流、车流密集的特点,和政公安交警在原有“护学岗”的基础上,科学部署警力,全面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加强学生上、下学高峰交通管控,确保重点路段、路口交通顺畅,避免造成交通拥堵。
加强管控,强化交通秩序维护。围绕学生群体交通流量、流向分布情况,执勤警力在加强高峰重点时段路面疏堵保畅力度的同时,加强路面巡逻管控,严格对客运车辆、面包车和电动车等重点车辆进行检查,及时制止和查处超员、疲劳驾驶、客货混装、无牌无证及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发现纠正学生在上下学期间的交通陋习行为,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车辆违停影响学生安全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广大师生平安出行。
广泛宣传,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充分利用“护学岗”执勤时段,同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辖区学校,通过进校园宣讲、面对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把交通安全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升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并利用主流媒体发布交通安全出行常识和提示信息,强化大家安全文明出行的理念。
近日,州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联合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全州校园食堂及学生用餐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督查组共发现问题65个,已反馈整改问题44个。
今年以来,州纪委监委把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作为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切入点,运用“室组”联动监督机制,成立联合专项督查组,超常规纵深推进集中整治,以铁的纪律守护校园食品安全。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查阅资料及谈心谈话等方式,深入七个县(市)24所中小学、幼儿园及相关供餐经营单位,围绕食品质量安全、营养餐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和供餐单位经营监管等情况,开展嵌入式、全方位督查。同时,对教育和市场监管部门责任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排查等情况跟进监督,全力纠治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专项经费管理及干部作风等方面突出问题,拧紧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链条。对8所学校存在的食品食材违规采购、营养餐发放管理不规范、管理制度空转和台账资料不全等20条突出问题,转交教育、市场监管部门整改落实,建立问题清单,及时跟进督办,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州纪委监委认真梳理县市自查自纠及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研判,对可能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组织力量重点核查。严查严惩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学生营养餐违规采购、营养改善补助资金侵占挤占及谋取个人利益等问题线索7件,已办结3件,10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问责。
10月18日,“石榴花开润校园·籽籽同心共成长”临夏州第四届“石榴杯”中小学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演讲比赛决赛及颁奖仪式在州融媒体中心举办。州委统战部、州创建办、州民委、州教育局及州融媒体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颁奖仪式。
决赛现场,参赛选手紧扣主题,结合个人成长经历与深刻感悟,以生动的语言和澎湃的激情,讲述身边发生的民族团结互助进步动人故事,既有家国情怀的大爱、又有无私奉献的小爱,他们用声音传递力量,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厚植于心中。颁奖仪式上,专业评委老师详细点评分析,为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比赛由州委统战部、州民委、州教育局主办,州融媒体中心承办,设立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3个组别。经过各县市初赛,全州共有53名小学、初中、高中选手进入决赛。经过激烈角逐,最终评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每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7名,优秀指导老师18名。
此次比赛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石榴籽”工程的具体举措,有助于引导我州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厚植爱国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