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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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州政府领导
州长
何东
州委副书记、州长
何东,男,回族,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
负责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副州长
  • 鲁泽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鲁泽,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负责州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数字经济、县域经济,财政、税务、金融、统计调查、“放管服”改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人民防空、机关事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政务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驻外办事机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统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政府金融办、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联系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临夏调查队、州人行、州银保监局,驻临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 李勇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李勇,男,197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市场监管、科技、体育、商务和招商引资,融媒体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科学技术局、州商务局、州体育局,州招商局、州融媒体中心。联系单位:州工商联、州科协、州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张天龙
    州委常委、副州长
    张天龙,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副州长。
    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的工作,主要负责积石山县6.2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 李明海
    副州长
    李明海,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 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负责民政、残疾人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非公经济,园区建设、电力、通讯、无线电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联系单位:州残联、州烟草专卖局、州石油公司、国网临夏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州邮政管理局、州邮政公司、临夏无线电管理处。
  • 张自贤
    副州长
    张自贤,男,汉族,1968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自然资源、水务、乡村振兴、林业和草原,地震、申报世界地质公园等方面工作。 分管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南阳渠管理局、州地震局、临夏地质公园服务中心。联系单位: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毛鸿博
    副州长
    毛鸿博,男,汉族,1975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临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联系单位:州文联、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马显锋
    副州长
    马显锋,男,回族,1972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教育、生态保护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教育局、州生态环境局,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州职业技术学校、临夏开放大学、州特殊教育学校。
  • 亢卫忠
    副州长
    亢卫忠,男,汉族,1970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分管应急管理体系构建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联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信访局、州国家安全局、州武警支队。
  • 王希辉
    副州长
    王希辉,男,土家族,1980年1月出生,九三学社社员,研究生学历,历史学博士,现任临夏州副州长。
    协助李勇副州长的工作。
秘书长
马福俊
州政府秘书长
马福俊,男,回族,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主持州政府办公室工作,协调州政府办公室与州委、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州政府与各工作部门、各县(市)政府之间的工作,办理州长交办的工作,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负责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分管单位:州政府研究室。
副秘书长
  • 朱牧

    副秘书长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

  • 田延皓

    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的工作,负责州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党总支和办公室精神文明、工青妇、联系村帮扶工作,分管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马秀华
    副秘书长
    协助副州长李明海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 王建林
    副秘书长
  • 周世泽
    副秘书长
    协助李勇副州长的工作。分管州政府信息中心、州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 马涛
    副秘书长
    协助马显锋副州长的工作。
  • 敏忠德
    副秘书长
    协助常务副州长鲁泽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
  • 王来
    副秘书长
    协助张朝俊副州长的工作。
政府工作机构
州政府工作部门
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部门二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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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县职业技术学校项目预计8月底完工

近日,记者走进位于新集镇新集村的临夏县职业技术学校项目建设现场,塔吊林立、机器轰鸣,各项建设任务紧锣密鼓地向前推进,预计8月底全面完工。

据悉,该项目占地面积126.63亩,总投资估算为27652.53万元,总建筑面积约49290平方米。规划新建建筑物11栋,包括教学行政综合楼、综合实训楼、多功能厅、男女生宿舍楼等主体建筑,以及消防水池、景观绿化和运动场地等配套设施。该项目自2022年6月开工以来,抓生产、赶进度,目前已完成工程总量的80%,正在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工作。建成后,可容纳学生约3000人,计划开设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建筑材料检测技术、设施农业生产技术和工艺美术等共计26个专业实训课程,旨在提供多元化的学习选择,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技能型人才。

临夏县“爱心托管 鑫隆同行”暑假免费兴趣培训班开班

为丰富暑期生活,有效缓解青少年儿童暑假“看护难”问题,近日,由共青团临夏县委、县教育局、青少年活动中心联合县科协、临夏州鑫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举办的临夏县“爱心托管 鑫隆同行”暑假免费兴趣培训班开班。

此次培训班利用暑假,面向全县有意愿的青少年儿童免费开展兴趣爱好培训,共开设书法、美术、篮球、武术、电子琴、舞蹈和科技7个类别、11个兴趣班,目前已有242名青少年参加培训。

培训现场,各带班老师和志愿者辅导员通过理论讲解、实践操作等方式,挖掘和培养孩子们的学习兴趣,提高综合素质能力,帮助他们在学习中快乐成长。

文化育人细无声

最是书香能致远。今年以来,广河县持续推进书香校园建设,多所学校通过完善阅览室、教室图书角、走廊图书柜、特色文化墙和学校图书室等设施,开辟阅读场所,以常态化阅读引领学生养成良好习惯,形成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良好氛围。

近日,记者来到广河县二中,穿过笔直宽阔的梦想大道,步入知行路,校园环境幽雅,抬头可见树枝上挂着一盏盏诗词灯,学生在行走间就能记下优美的古诗词,感受诗词的魅力。整个校园呈现出一种朝气蓬勃、清新雅致的文化氛围。而开放式的办学理念,也让这所乡村中学成为全县中学生向往的校园。

“这两年,学校举办了很多诗歌朗诵、歌咏比赛等,平时课间还可以在凉亭下象棋、围棋,我们现在特别喜欢校园生活。”该校九年级11班的学生马瑞告诉记者。

在该校,随处可见开放式的图书馆,学生可以随时阅读,不需要办理任何的借阅手续,看完放回原处即可。该校教研室主任马清福表示,相信学生,能更好地与学生建立信任关系,从而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性,让随时随处学习成为一种习惯,这样的校园文化建设才能深入人心,起到真正的效果。

为全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该校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重建实验楼,扩建操场,美化校园,建设丰富多彩的墙壁文化,让校园成为一部立体的、多彩的、富有吸引力的教科书。同时,通过科技节、艺术节、读书节和体育节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让学生感受到校园文化的魅力,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

如今,时时能读、处处可读、人人悦读的“书香校园”,已在该县各中小学校推广开来,学校成为最受学生欢迎的“阅读场”。

走进该县城西小学,同学们手捧书卷流利地朗读着《三字经》《弟子规》等经典国学。该校通过打造读书文化长廊、开放式阅览室等方式,方便学生随时随地阅读各类书籍。同时,开设特色阅读、绘本阅读、每周课程阅读等,丰富阅读内容,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

“我经常去阅览室读书,阅读不仅让我增长了科学文化知识、拓宽了视野,还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该校学生马晨轩说。

近年来,广河县各中小学校高度重视阅读工作,始终把阅读作为“立德树人、培根铸魂、启智增慧”的重要途径,广泛融入师生日常学习生活,让读书成为一种习惯,用阅读教育这把“金钥匙”打开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大门,“书香校园”建设正在全县蓬勃发展。

东乡县“四到位”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今年以来,东乡县牢固树立“校园安全无小事”底线思维,深入推进主动创稳主动创安行动,持续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全力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筑牢校园“防火墙”。组织警力深入辖区校园开展安全检查,逐一检查消防安全设施、监控系统及校园安保人员配备等,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措施。

巡逻防控部署到位,严把校园“门口关”。针对大部分中小学建在公路沿线,上下学期间人员多、车流量大的实际,辖区各派出所建立动态科学的勤务机制,在上下学等重点时段,组织警力加强学校周边巡逻守护,做到校园门口、学生途经主要路段“见警察”。

安全知识宣讲到位,上好校园“法制课”。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组织民辅警到辖区校园通过讲座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校园暴力、电信网络诈骗、网络安全和禁毒等多种方式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学生知法、懂法、用法,提高师生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安防措施落实到位,织密校园“防护网”。全县480所中小学幼儿园全部配备专职保安员,形成以“公安+学校+家长+社会”为基础的“四位一体”护学工作新机制;加强校园技防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校园安防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切实让校园成为师生安心、家长放心的“安全区”。

临夏市城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明白纸

一、2024年临夏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相关信息从哪里获取?

为做好每年的招生工作,临夏市教育局专门在“临夏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当年的招生政策、指南、流程及通知等均会在此发布,市民可在招生期间登录查询,同时也会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同步推送相关招生信息。

报名网址:

登录方式一:通过电脑打开电脑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网址:https://zxxbm.lxs.gov.cn/ 进入web端临夏市小学入学网络申请系统;

登录方式二:使用微信扫一扫,扫描二维码,通过微信小程序进入手机端临夏市义务教育阶段网络报名系统。

二、怎样查询2024年临夏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您可通过规定时间内登录临夏市小学入学网络申请系统和所在片区学校查询2024年临夏市各学校招生范围。

三、临夏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条件及安排方式?

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具有临夏市户籍并在临夏市长期居住。

我市将按照“户籍、房产(仅限住宅)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原则,优先安排入学。如学区内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承载能力,超额部分由临夏市教育局将统筹协调安排。

临夏市户籍、房产和实际居住相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应提供哪些材料?

2024年招生实行网上报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户口簿。包括首页(户籍地址页)、索引页(家庭成员页)、户主页、父母(监护人)页和适龄儿童页。

2.家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3.若适龄儿童户口簿无法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之间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若适龄儿童户口簿无法证明其父母(监护人)之间关系的,需提供父母(监护人)的结婚证明。

4.若以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地所属学校入学的,还需提供儿童父母双方无房屋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开具无房证明)。

5.孩子户口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上,孩子能不能在其房产所属服务学校入学?孩子父母在临夏市没有自己的房产(需提供“无房屋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且孩子和父母户口共同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且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可按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入学。6.三代同户籍的需提供什么证明材料?2024年招生实行网上报名,需要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证明材料: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全部)名下无房产证明等。

7.家庭是临夏市的户籍,房子已拆迁,孩子应当到哪里入学?若属于产权调换(即回迁)的,出具回迁协议,适龄儿童可到原房产服务区入学;若属于货币拆迁的,如果您已在临夏市新购房产,则将儿童户籍迁入新购房产所在地,到对口学校入学。如果您未购房产仍在临夏市租房居住或已购房产尚未交付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的“无房屋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由临夏市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学位情况协调安排。

8.非临夏市户籍随迁子女入学应具备哪些条件?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以家庭为单位在临夏市实际居住,父母(监护人)有一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有房产,需提供父母房产证件、购房缴款单等证明材料;或监护人持有在临夏市的居住证或租住,需提供正式租房合同和水、电缴费单等证明材料。由目前在临夏市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开具居住证或到实际居住社区开具常住人口证明(入住日期时间为半年以上),且到辖区派出所填注意见并盖章(工作人员签字备案)。

9.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应提供哪些材料?2024年招生实行网上报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父母房产证件、购房缴款单、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及身份证等;居住证、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依法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及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依法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户口本(无户口本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及身份证;劳务合同、工资证明等。到目前在临夏市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开具居住证或到实际居住社区开具常住人口证明(入住日期时间为半年以上),且到辖区派出所填注意见并盖章(工作人员签字备案)。

10.在临夏市购买了新房,尚未交房,业主子女能否按新房所属服务学校申请入学?不能。其新房由于没有实际居住,不符合“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招生原则。不能作为入学的依据。

11.如何理解“同一房产占有学位,6年内产权变更不新增学位”自2024年秋季学期始,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个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同一房产房主子女在相应招生学校登记入学后,房屋产权若发生变化,前房主子女如果仍占有该房产相应学校学位,继任房主子女不能凭借此房产再次在相应招生学校登记入学。

12.持“公证书”适龄儿童入学应提供哪些材料?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户口本、公证书、乙方购房缴款单(转账记录)和“无房屋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父母结婚证及身份证等;如无购房缴款单(转账记录)或监护人名下有房屋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均不符合。

枹罕中学综合教学楼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稳步推进

近日,记者了解到,临夏市枹罕中学综合教学楼及附属工程项目作为今年全市重要教育项目之一,正在稳步建设中,即将完工投入使用。

在该项目建设现场,记者看到一座崭新的教学楼拔地而起,工人们在安装楼宇外墙玻璃及供暖设备;现场挖掘机和装载机等来回穿梭,进行室外管网管沟开挖等作业。自项目施工建设以来,施工人员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严抓安全文明施工,全过程跟踪控制每个部位和每道工序,确保项目今年秋季开学时正式投入使用。

据了解,该项目新建5层地上综合教学楼,设30个教学班,可容纳学生1500名;新建附属用房1座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投用后,将极大改善枹罕中学教学设施,优化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满足就近入学需求,不断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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