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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州政府领导
州长
马斌
州长
马斌,男,回族,1977年6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
负责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司法行政方面的工作。 主管州审计局、州司法局。
副州长
  • 毛鸿博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毛鸿博,男,汉族,1975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州长。
    负责州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税务、国防动员、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县域经济、数字经济、民营经济、招商引资,政府职能转变、数字政府建设,统计调查、机关事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外事办、州数据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国防动员办公室)、州财政局(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州应急管理局、州统计局、州招商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营商环境建设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地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大数据中心。协助分管州审计局。 联系州人大、州政协,各民主党派、州总工会、州工商联、州侨联,州消防救援支队、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临夏调查队,人行临夏州分行、临夏金融监管分局,驻临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 杨志军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杨志军,男,汉族,1977年4月出生,甘肃临夏县人,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农业和农村、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民族、水务、林业和草原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民委、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南阳渠管理局、州农机服务中心、州农科院。 联系州气象局、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州邮政管理局,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张杰刚
    州委常委、副州长
    张杰刚,男,汉族,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现任中共临夏州委常委、副州长。
    负责东西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农业农村(侧重乡村振兴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农业农村局(侧重乡村振兴工作)、州国资委(侧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 李明海
    副州长、中国民主同盟甘肃省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的专职副主任委员(正厅长级)
    李明海,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 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疾人工作、工业和信息化、园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临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 联系州残联、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州石油公司、国网临夏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州邮政公司、临夏无线电管理处。
  • 王光龙
    副州长
    王光龙,男,汉族,1980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史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科技、市场监督管理、商务、地方史志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城市管理执法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文物局)、州科学技术局(州外国专家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食安委办、州知识产权局)、州商务局、州志办、临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州供销社、州刘家峡库区管理局、临夏地质公园服务中心。 联系州科协、州文联、州档案馆、州融媒体中心,州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马国全
    副州长
    马国全,男,回族,1977年6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挂职。
  • 何珺
    副州长
    何珺,女,汉族,1982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体育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疾病预防控制局、州中医药管理局)、州体育局、州医保局,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双城高中、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州职业技术学校、临夏开放大学、州特殊教育学校、州疾控中心、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州妇幼保健院。 联系团州委、州妇联。
  • 张茂龙
    副州长
    张茂龙,男,汉族, 1977年6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
    负责公安、退役军人事务、军政关系、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司法行政方面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公安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信访局。协助分管州司法局。 联系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国家安全局、临夏军分区、驻临部队、州武警支队。
秘书长
马福俊
州政府秘书长
马福俊,男,回族,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协调州政府办公室与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州政府与各工作部门、各县(市)政府之间的工作;主持州政府办公室工作,负责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完成州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州政府研究室。
副秘书长
  • 马秀华
    副秘书长
    负责州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放管服”和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方面的工作。
  • 周兆明
    协助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毛鸿博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秘书二科。
  • 马涛
    副秘书长
    协助副州长马显锋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政策法规科。
  • 李新军
    李新军
    负责济南市对口临夏州东西部协作工作。
  • 管平
  • 肖博
  • 马旭
    协助副州长王光龙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王来
政府工作机构
州政府工作部门
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部门二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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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市加速推进教育重点项目建设 可新增学位4920个

今年,临夏市紧抓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契机,全力推进多项教育重点项目建设落地落实,扩容优质教育资源,持续夯实教育民生保障。据悉,该市教育系统共实施重点建设项目6个,总投资约2.18亿元,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全部投用后可新增学位4920个,涵盖初中、小学、学前多个教育阶段。目前,各项目均按既定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临夏市第七中学及附属小学是全市义务教育提质扩容重点工程,当前项目整体进度达95%,1号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基本完工,2号教学楼外立面喷涂、室内装修及配套安装工作有序开展,食堂消防、暖气安装、操场及消防车道等室外工程同步推进,项目规划各类专业化教学空间与标准化运动场地,建成后将有效填补城东片区公办义务教育资源缺口,优化全市教育布局;临夏市第八幼儿园新建项目进度达90%,已进入装修收尾阶段,水电、消防等配套安装工程基本完工,即将开展室内精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投用后可有效缓解周边幼儿入园压力,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此外,师范附小改扩建、河州中学附属小学教学楼、前河沿东路小学教学楼、第三实验小学综合楼还建等项目同步提速建设,进度分别稳步推进至90%、65%、55%、30%。各施工单位严把质量、安全、进度关口,同步推进智慧校园、绿化美化及安全设施升级等配套工程,全面提升校园办学条件。

2026年临夏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2026年,全市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继续实行线上报名招生,七年级新生仍采用线下招生方式。为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机制,规范招生秩序,全力做好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阳光透明、有序推进,结合临夏市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属地入学原则。严禁违规跨片区招生。

(二)免试就近原则。公办小学继续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片内学生要在房户一致的基础上,以房为主进行认定,确保儿童在实际居住地周边入学。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

(三)顺序录取原则。按照“临夏市户籍儿童”和“非临夏市户籍儿童”两个通道,同时进行招生,在各通道内依据规定顺序,规范有序录取。

(四)严控“班额”原则。在全力保障临夏市户籍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随迁子女空位入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顺序录取、录满为止,杜绝“大班额”现象。

(五)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招生政策全部公开,招生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与,切实加强招生监督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六)自2024年秋季学期始,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个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同一房产房主子女在相应招生学校登记入学后,房屋产权若发生变化,前房主子女如果仍占有该房产相应学校学位,继任房主子女不能凭借此房产再次在相应招生学校登记入学。

二、招生时间

小学招生时间:小学网络报名时间为8月12日8:00—16日18:00;网络审核时间为8月12日8:00—16日20:00;现场审核时间为8月17日8:00—18日18:00;录取、调配时间为8月19日8:00—20日18:00;注册报名时间为8月21日、22日。所有入学儿童必须按时参加网络报名、现场审核、注册报名等入学流程,否则不能正常入学、不能按既定片区入学。

初中招生时间:临夏市2026年小学毕业生8月21日、22日在所属中学报名(报名所需材料到各自对口中学校门口看招生公告)。临夏市户籍在外地读完小学(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7月18日(含))欲到临夏市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于8月17日—21日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小学毕业证到教育局登记,教育局将统筹安排。

招生条件和办法

(一)小学招生

1.招生条件

凡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随迁适龄儿童。已注册新生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和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清单(微信小程序→不动产信息查询→查询或微信小程序→我的→电子证照)、户口簿、适龄儿童幼儿园毕业证、接种证、体检证明(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到片区学校注册报名。

2.招生办法

(1)城市小学:按房户一致、相对就近的原则,以划定区域招生。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第一至第四顺序第一顺序(A)有户有房,房户一致。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区域内户口、区域内房产方可报名(若有分校以居住地为主),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7月18日(含),房产购买(过户)截止日期为7月18日(含)。第二顺序(B):优抚对象。烈士子女、驻临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依据相关文件,按相关照顾政策入学。顺序(C)有户有房,房户不一。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区域内房产、本市户口不在区域内,以房产为主报名(若有分校以居住地为主),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7月18日(含),房产购买(过户)截止日期为7月18日(含)。顺序(D)有户无房。适龄儿童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户籍上,父母需提供临夏市无房证明,若父母临夏市有住房,以住房所属片区入学。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第五、第六顺序顺序E有房无户(父母户口不在临夏市,父母在临夏市内有房产)。报名需要提供房产证和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清单(微信小程序→不动产信息查询→查询或微信小程序→我的→电子证照)。顺序(F)无房无户(父母户口、房产均不在临夏市)。儿童父母需提供户口簿,由目前在临夏市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开具居住证或到实际居住社区开具常住人口证明(须注明入住日期,且时间为半年及以上,截止日期为8月1日(含)),且到辖区派出所加注“一标三实”已录入字样并盖章(工作人员签字备案)。

(2)农村小学:招收本行政村内的适龄儿童入学,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接收邻近行政村学位紧张学校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3)招生方式:适龄儿童入学采取网络报名、网络审核、现场审核、学校自主录取+统筹调配入学的流程,即:①网络报名:登录方式一: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在电脑上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zwfw.gansu.gov.cn,打开甘肃政务服务网,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登录方式二:法定监护人登录“甘快办”小程序后,在首页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在打开的页面中点击“个人一件事”,再在打开的页面中点击“教育入学”中的“在线办理”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选择片区学校。非临夏市户籍适龄儿童监护人可根据家庭住址,在网络报名系统上自主选择甘光小学(监护人房产须在甘光小学招生片区内,属于E类)、后古城小学(监护人房产须在逸夫一小、后古城小学招生片区内,属于E类)、前河沿小学(监护人须在临夏市有房产,属于E类)、河州附小(监护人须在临夏市有房产,属于E类)、实验二小、红园小学、西关小学、实验分校、实验三小、德雅附属小学、和平小学、新星小学以及所有农村小学。②网络审核:学校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网络审核未通过需要修改后再提交的,监护人应依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或重新选择学校提交,否则视为未进行网络报名。③现场审核:需要现场审核的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审核学校,由相关部门人员指导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类别认定,保障优抚对象子女资格认定。④招生入学:学校按类别及类别内部次序进行顺序录取,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开始下一类别录取。出现学位供需矛盾,可由招生校提出调配意见并报市教育局2026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入学。⑤注册报名: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根据系统通知到校注册报名。                 

(二)初中招生

1.招生条件:

招收临夏市2026年小学毕业生和临夏市户籍在外地读完小学(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7月18日(含))欲到临夏市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报名时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户口簿、入学学生小学毕业证、体检证明(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

2.招生办法:

初中招生以“对口直升”为主。为严控“大班额”,新华小学、凤林小学、红园路小学、建国小学、逸夫小学、后古城小学、甘光小学、八坊小学、东关小学、师范附小、五中小学部、北街小学等12所六年级毕业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根据学位情况和家庭住址到第二中学、第三中学就读。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7月18日(含)。

第一中学:招收建国小学、东关小学、一中附属小学、后古城小学、师范附小、凤林小学本市户籍六年级毕业生,新华小学(凤林校区)户籍居住地位于解放路、团结路以东(沿团结北路、团结路、解放路,以团结北路北口为起点,南龙世纪门为终点),北街小学户籍居住地位于军民街、环城东路以东的本市户籍六年级毕业生。

第二中学:招收前河沿小学、红园小学、西关小学、实验二小、木场小学、肖家小学、和平小学、树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以及对口直升一中、五中小学中非临夏市户籍六年级毕业生(沿军民街、环城东路以西)。

第三中学:招收实验小学(前河沿东路小学、实验分校)非临夏市户籍、南龙学区、折桥小学、实验三小、苟家小学、九眼泉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以及对口直升一中、五中小学中非临夏市户籍六年级毕业生(沿军民街、环城东路以东)。

河州中学附属中学(寄宿制):招收永红小学、马彦庄小学、罗家堡小学、铜匠庄小学、王坪小学、新星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以及临夏市小学六年级毕业有寄宿需求的学生(枹罕中学招生片区的学生除外)。

第五中学:招收五中小学部、甘光小学、红园路小学、八坊小学、逸夫小学本市户籍六年级毕业生。新华小学(凤林校区)户籍居住地位于解放路、团结路以西(沿团结北路、团结路、解放路,以团结北路北口为起点,南龙世纪门为终点),北街小学户籍居住地位于军民街、环城东路以西的本市户籍六年级毕业生。

枹罕中学:招收拜家小学、江牌小学、牟家小学、后杨小学、街子小学、石头洼小学、聂家小学、青寺小学、王坪小学、新星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第七中学:

招收实验小学(前河沿东路小学、实验分校)临夏市户籍六年级毕业生。

第七中学小学部:

招收城东四路(宜学路)以东、刘临路以南、城东五路(朝阳路)以西、北滨河东路以北区域内临夏市户籍学生。  

四、招生要求及政策保障

临夏市教育局2026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州相关精神及本《方案》要求,履行各自职责,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开展。各成员要深入学校,对学校的方案制定、招生宣传、资料审核、类别认定、入户核查、生源调配等招生工作的各环节进行全面指导,切实担负起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责任。

(一)推进阳光招生。学校要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具体的招生时间、招生办法、招生程序等,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努力打造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二)保障入学权利。学校要积极接收片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对不能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账,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儿童义务教育权利。

(三)坚持均衡编班。学校要依法均衡配置教育教学资源,均衡编班,不准举行任何名义的新生摸底考试,不能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实验班。在起始年级要均衡配备师资,探索名师、骨干教师等优质师资的走校教学,逐步优化均衡师资配备。

(四)严格学籍管理。新生注册登记后,各学校务必于9月10日前完成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七年级新生录取工作。学校要规范学籍管理工作,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片区入学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加强执纪问责。教育局将在招生阶段派督察组进驻学校,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招生方案,进行入学儿童的资料审核和类别认定,建立完善签字备案和户籍、房产信息核实制度,坚决杜绝一切弄虚作假行为;要及时发现和主动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避免因招生问题而引发舆情或群体性事件。学校规范、平稳招生情况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于在招生工作中违纪违规,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责任等处罚。同时联合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继续开展打击“学托”“学贩”行动,共同维护招生秩序。

(六)保障优抚对象等子女适龄儿童入学。烈士子女、驻临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按相关照顾政策入学,本单位(学校)教职工子女视为片区学生。

(七)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各学校咨询电话保持畅通、设立便民服务点,为有困难家长提供指导帮助。    

五、强化领导

成立临夏市2026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规范、监督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成立临夏市教育局2026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中小学招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应急预案,积极主动开展招生政策的宣传与咨询、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招生秩序维护与安全保卫、群众困难的答疑与解决、招生行为的监督与处理等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在网络审核阶段,重点关注儿童报名信息的规范性、一致性、完整性,并做好片区内外儿童的甄别,临夏市户籍儿童和非临夏市户籍儿童(随迁子女)的甄别,发现问题要及时退回,并通知儿童监护人重新填写、按时提交;尤其是镇(街道)村(社区)、房产部门、公安部门要严格审核并签字备案。

2.孩子父母在临夏市没有自己的房产(需提供临夏市“无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且孩子和父母户口共同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且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可按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入学。

3.儿童监护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破坏招生秩序,弄虚作假,有失诚信的,审核学校应第一时间依法报警,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视其情节对入学资格做出处理。

4.不服从调配的随迁子女视作放弃在临夏市学校入学资格。

5.在网络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居住的小区、楼盘、平房(新建楼盘除外)若片区中无法找到的,应及时反馈教育部门。

6.此次报名系统只开放一次报名,不按规定时间上传资料视为自行放弃。

7.由于房屋购买公证书在阳光招生报名系统中不予认可,不作为学生入学资格凭证。

8.除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屋产权证外的,儿童父母与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产权的房屋,共有比例不低于50%(含)方可认定。

七、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临夏市教育局:6322197

第一中学:13993093016

第二中学:18093059921

第三中学:15595282644

河州附属中学:0930-6660391

                               18609306721

第五中学:18419289443

枹罕中学:0930-6611881 

                      13993054578

第七中学:18009301928

新华小学:13369303392

红园路小学:19993000344 

                           18193021634

凤林小学:18089303726

北街小学:18894563210

建国小学:15120540469

逸夫一小:18293007812

后古城小学:13309305086

八坊小学:13993052853    15109308684

东关小学:13519003111    17609342236

师范附小:18809303237    18809303537

甘光小学:15709308190

五中小学部:13993053002

一中附属小学:18093057370

实验小学:13884002393

实验小学分校:15336001902 

                               13993017684

前河沿东路小学:18093098347

河州中学附属小学:13830124525

实验二小:0930-5915935 

                      13689318956

实验三小:18093003728 

                       0930-5915001

西关小学:18919305553

红园小学:18193094350

前河沿小学:15593042499

                           18919301041

德雅附属小学:18093008192

新星小学:13884002241

和平小学:13993058671

街子小学:18794063801

后杨小学:18709384814

牟家小学:17393011819

聂家小学:18193003680

青寺小学:18193094945

罗家堡小学:19809301990

王坪小学:18293018218

马彦庄小学:13993060259

江牌小学:15349300957

拜家小学:15309309934

铜匠庄小学:18193045182

石头洼小学:18209315634

折桥小学:15509300924

九眼泉小学:18693014029

永红小学:18894391917

木场小学:17393600035

肖家小学:13993089868

苟家小学:18215057520

马家庄小学:15293006539

罗家湾小学:18298519220

南川小学:13369301097

高邓家小学:18919400537

单子庄小学:15025820113

新农小学:18793040942

四家嘴小学:13220473614

杨妥家小学:15393027873

第七中学小学部:15009302610

附件:甘肃省教育入学一件事操作手册

临夏市教育局

2026年7月8日

附件:

一、登录

用户点击进入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 如下图所示,打开页面后,首先点击注册/登录;

(一)用户注册/登录

注:用户需使用监护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注册。

①用户如果之前注册了账号,可以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进行登录;

②之前没有账号的话,需点击“用户注册 ”进行注册。如下图所示: 

如下图所示,点击用户注册后,进入新用户注册页面:输入用户账号、姓名等必填项信息后,点击“注册 ”即可成功注册账号。

(二)忘记密码

如下图所示,若用户忘记密码,请在登录页点击“忘记密码? ” 进行重置,找回您的密码。如无法在线找回,请您携带本人的相关证件(个人:身份证),前往本地政务大厅密码找回窗口找回账号密码。

二、进入办理页面

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首页,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如下图所示: 

(一)办理方式

进入页面后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办理:

①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专区中,点击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办理页面,点击立即办理即可,如下图所示:

②在“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列表中,依次点击:个人“一件事” -->教育入学,在教育入学中点击“立即办理”即可,如下图所示:   

三、办理流程

(一)选择区域

如下图所示,选择市县区域,选择完成后点击“确认”; 

      (二)智能引导

如下图所示,选择需要办理的入学学段,选择“小学入学”,则开始选择学生类别,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三)填报须知

如下图所示,请仔细阅读填报须知:

a.点击链接可以查看各区县招生政策汇总、教育主管部门及招生学校联系电话;

b. 阅读后进行勾选确认;

点击“下一步 ”;

(四)智能填表

如下图所示,填写入学儿童信息和监护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 “下一步”;

注:若发现自动读取到的儿童户籍信息和监护人户籍信息有误时,可以点击“不使用并手动填写”按钮,即可手动填写儿童或监护人的户籍信息,上传户口簿材料即可。但是“不使用并手动填写”的按钮只能点击一次点击后无法再返回到原来自动读取时的状态,此时若想重新使用公安读取的数据,只能退出去重新填写报名信息。请家长谨慎填写! 

注:填报时点击生源类型右侧的“类型解读”按钮,也可以查看各区县招生政策汇总、教育主管部门及招生学校联系电话;

(五)材料提交

如下图所示,用户可以下载查看示例样表,然后上传学生户口簿办理材料和房产证明办理材料;

(六)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1.格式及大小

支持 jpg 、png 、jpeg 、bmp 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 。如下图所示:

2.户口簿办理材料

当户籍信息是从公安接口读取过来的时候,是不需要再额外上传材料,页面中不显示学生户口簿办理材料上传入口;若儿童和监护人的户籍信息是手动填写的,则需要上传相应的材料。

3.房产证明办理材料

1)监护人片区内是否有房选择“是”

房产证明办理材料提交内容取决于“监护人房产证明类型 ”选择的是哪一项,选择不同的选项,则需要上传不同的证明材料。如下图所示:

2)监护人片区内是否有房选择“否”

申请人监护人片区内是否有房选择“否”时,在材料提交页面需要上传居住或就业证明,如租房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等。如下图所示:

4.手机扫码批量上传

如下图所示,在电脑端材料提交页面有“手机扫码批量上传”的按钮,可以使用手机上传要提交的材料照片。

点击“手机扫码批量上传”按钮,使用手机微信扫一扫,从手机选择要上传的材料,上传后的材料也可以进行预览和删除。

注:二维码有效期为10 分钟,过期后需刷新重新获取。

(七)报名提交及暂存

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等待学校审核即可。

也可以选择先暂存草稿箱,可以在“我的办件—办件进度—草稿箱”中进行修改和删除,等所有材料填写上传合适后再提交。

四、甘快办手机端办理

如下图所示,点击右侧工具栏中的“甘快办”,下载 APP 或登录小程序,登录后即可在手机端进行报名。 

如下图所示,进入首页后,首先点击“我的”进行注册登录,用户可以按需选择不同的登录方式。

如下图所示,登录后进入首页,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

然后点击个人“一件事 ”-->教育入学的“在线办理”即可进行报名,如下图所示:

办理流程与电脑端的一致。

选择区划后在办理须知页面可以点击链接查看招生政策汇总,查看确认后点击“立即填报”;

注:点击进入招生政策类型解读页面后,需点击“返回”按钮回到填报页面。如下图所示: 

然后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材料后点击“下一步-提交”,等待学校审核即可。

我州多所学校开展“暖冬助学”公益捐赠活动

寒冬送暖护童心 爱心助学筑未来

——我州多所学校开展“暖冬助学”公益捐赠活动


寒冬时节,温情涌动。近日,在东乡县、永靖县、和政县教育部门及相关社会工作组织的协同下,一场以“暖冬助学”为主题的公益捐赠活动在我州多所乡村学校温情展开。浙江省善仕大通公益基金会携手州社会心理服务中心、义仓慈善公益服务中心,共同为东乡县石头湾小学和王家川小学、和政县松鸣镇中心学区、永靖县太极中学及临夏回民中学的学生们,送去了总价值18.8万元的爱心物资,用实际行动为孩子们的学习生活注入暖意与希望。

捐赠现场,千余套手套、围巾、帽子组成的“温暖三件套”和两千余份学习文具摆放整齐。这些物资既为孩子们抵御严寒提供了切实保障,也通过丰富多样的水彩笔、多功能文具套盒等,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捐赠单位根据各学校实际需求进行精准发放,确保每一份爱心都能送达最需要的学生手中。当孩子们戴上崭新的御寒帽巾、手握彩色画笔时,一张张纯真笑脸,成为了冬日校园里最动人的风景。

州社会心理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关爱乡村儿童的身心健康与成长环境,是我们应尽的社会责任。一件冬衣、一套文具,看似微小,却能为孩子们安心求学提供有力支撑。”浙江省善仕大通公益基金会代表说:“教育是塑造未来、托举梦想的基石。我们愿以绵薄之力,守护孩子们的成长梦,助力他们扬帆远航。”此次捐赠不仅是物资的传递,更体现了东西部社会力量对乡村教育的持续关注,彰显了跨越地域的公益协作与深厚情怀。

此次活动切实回应了孩子们的实际需求,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教育的良好氛围。当爱心物资转化为学子们身上的温暖、手中的画笔,希望的种子也在他们心中悄然生根。活动组织方表示,将持续关注乡村教育发展,呼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共同为孩子们创造更加美好的成长环境。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十年发展纪实

十年耕耘育桃李 砥砺奋进谱华章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十年发展纪实


十年栉风沐雨,十年春华秋实。自2015年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建校以来,基础教育学院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秉持“德技并修、育幼兴家”的办学理念,实现了从单一专业到多元发展的华丽蜕变,在陇原大地上书写了职业教育赋能民生的生动篇章。

该院始终将党建工作作为发展的“红色引擎”,以高质量党建带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社会服务全面提升,实现了从“基础建设”到“标杆示范”的跨越。学院党支部先后荣获甘肃省“标杆院系”“样板党支部”培育创建单位、临夏州“青年文明号”、临夏州“五四红旗团支部”等称号。

2015年建校初期,该院仅开设学前教育一个专业,面临专业教师短缺、实训场地匮乏的困境。党员教师带头在桌面画琴键、逐键讲解,筹建实训中心,最终建成当时省内一流的学前教育实训中心。2017年,借力东西部协作政策的东风,与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开启深度合作,先后派出55名学生赴厦跟班学习,为专业建设注入新活力;2019年,开设早期教育专业,填补区域人才培养空白;2023年,响应国家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号召,增设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首批学生即在甘肃省首届职业技能大赛中斩获铜奖和优胜奖;2025年,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首次招生。如今,学院已形成“托育服务+学前教育+家政管理”三位一体的专业群,设3大专业方向、35个教学班,在校生近1600人,累计培养幼儿教师及相关专业人才3600余人,成为区域民生服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十年间,师资队伍建设实现“数量增长”与“质量跃升”的双重突破,从最初的18人壮大至55人。学院高度重视“双师型”教师培养,现有21名教师获甘肃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证。教师团队在省级教学与技能赛事中表现优异,4人获甘肃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16人获三等奖,1人获班主任业务能力大赛三等奖,1人获技能大赛教师组一等奖、5人获二等奖、1人获三等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比赛中获金奖4次、银奖2次。科研方面同样成绩斐然,出版专著4部、主编教材3部,承担科研项目30余项,将研究成果有效融入教学实践。通过“青蓝工程”和青年教师公开课听评活动,建立完善培养体系,29名骨干教师赴厦门交流学习,引入高校专家和企业骨干构建“高校+企业”双导师体系。目前,4名教师获“甘肃省技术标兵”等省级荣誉,5名教师获临夏州人才奖、优秀教师等称号,形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

学院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助力学子实现“多元出彩”。学前教育专业首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过关率达91.48%,远超省内平均水平;2022年临夏州“同工同酬”学前教育教师招录中,学院毕业生可报考对应岗位占比达10%。学生在各类竞赛中屡创佳绩,获省级及以上一等奖11项、二等奖19项;2025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中,夺得教育与体育赛道银奖,实现甘肃省在该赛项银牌零的突破。200多名学生通过专升本进入西北师范大学等本科院校深造,毕业生以“道德素质强、职业技能强、吃苦精神强、适应能力强”受到用人单位好评,就业范围遍及深圳、北京、苏州、西安等地,部分学生成功自主创业。3000余名毕业生中,既有扎根乡村教育的幼儿园园长与教师,也有各行各业的创业先锋,用奋斗书写青春答卷。

学院平台建设彰显职教担当,现已成为全国第三批围棋师资培训试点单位、全国托幼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常务理事单位、教育部1+X幼儿照护证书试点单位,还是甘肃省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常务理事单位、甘肃省职业启蒙劳动教育基地。2025年,学院成功承办甘肃省职业院校高职幼儿教育技能大赛,有效提升区域学前教育职教水平;同时积极参与临夏州职业启蒙劳动教育基地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建设,为地方发展持续贡献力量。

从2015年“桌面画琴键”的创业艰辛,到如今拥有省内领先的实训中心;从单一学前教育专业,到覆盖“托育+学前+家政”的专业集群;从党建引领下的“标杆院系”,到“师资过硬、学子出彩、升学就业双优”的育人成果——基础教育学院的十年,是职业教育人“用真心守初心、用热爱赴山海”的生动实践。



事关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部发布10条举措!

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出台《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十条措施》。通知如下: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十条措施

为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水平,针对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阶段性特点和突出问题,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 有效缓解学生考试升学焦虑

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严控书面作业总量,严禁布置机械重复、惩罚性作业,鼓励每周设置一天“无作业日”。规范考试管理,减少日常测试频次,合理设置考试难度,不得以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继续严控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规范非学科类培训,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有序推进中考改革,加快扩大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开展均衡派位招生试点,缓解学生和家长升学焦虑。全面落实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学生生命教育、青春期教育和挫折教育,提升学生适应环境、调适情绪、应对压力等方面能力,增强心理韧性和心理免疫力。

■ 全面落实“体育每天2小时”

全面推行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能够按规定课时开展体育锻炼,普遍开展“班级赛”“年级赛”等全员性体育比赛活动,打造“能出汗”的体育课。鼓励学校与社区合作开放周边运动场馆,为学生放学后开展体育锻炼提供场所保障。鼓励推行“课间15分钟”,延长学生课间活动时间,丰富课后服务体育项目,增加学生户外活动时长。开展健康学校建设试点,探索一揽子解决近视、肥胖、心理健康等学生身心健康突出问题的有效机制模式。■ 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合理安排学校上下学时间,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教学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多种途径普及科学睡眠知识,指导家长制定科学的作息时间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保障每天充足睡眠时间。严格执行睡眠管理规定,坚决遏制超时学习等违规行为,防止学业过重、无序竞争挤占睡眠时间。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

■ 培养学生健康用网习惯

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培养学生网络安全和网络法治意识,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用网习惯。规范管理学生带入学校的智能终端产品,严禁将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鼓励学生和家长共同开展“息屏行动”,减少对网络过度依赖。会同有关部门压实网站平台监管责任,优化算法推荐机制,不得向学生推送危害心理健康的各类信息,坚决遏制“贩卖焦虑”“诱导内卷”等违规行为。持续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推广应用“未成年人模式”,加强动漫、短视频、微短剧、网络综艺和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等管理。

■ 关心关爱特殊学生群体

针对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单亲家庭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建档立卡,“一生一策”加强心理健康指导。在开学、考试、假期、升学等时间节点,密切关注特殊学生群体情绪和行为变化,针对性开展心理状况研判、个体心理辅导和情感关怀。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保持常态化联系,对特殊学生群体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家访,及时掌握心理变化和家庭关系情况。深化实施“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困境儿童等行动。支持寄宿制学校改善生活条件,加强对寄宿学生的生活照料和安全管护,提升学校管理人员、生活教师的关爱服务水平。

■ 建立监测预警和干预机制

推进建设全国学生心理健康监测预警系统,每年组织开展1次心理健康抽样监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每年监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和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指导地方建设监测预警系统,完善心理健康问题及时发现、预警、干预处置机制,推进分级响应模式。统筹规范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每名学生每学年接受心理测评一般不超过1次。

■ 推进实施全员育心制度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提升教师“育心”意识和能力,在学科教学中有机融入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提高对学生心理行为偏常的识别和早期干预能力。配齐配强专职心理健康教师、校医和保健教师,定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发挥专业引领作用。构建班主任、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精神科医师三级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开展接力式服务。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制度,县级教研机构配备心理教研员。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引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开展心理与社会支持服务。

■ 优化校园心理支持环境

实施中小学“护苗行动”,及时化解学生间存在的矛盾冲突,坚决防止各类学生欺凌行为。开展“和谐校园”“友善班级”“温馨宿舍”建设,加强集体教育,营造团结友爱的集体氛围。发挥班(团)干部、心理委员、宿舍长等作用,鼓励开展朋辈帮扶。学校普遍建立心理健康类、艺体类、科技类、实践类、志愿服务类等兴趣小组和学生社团,常态化组织集体活动,培养学生广泛兴趣爱好,推动“生生有社团”。利用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赋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支持地方探索开发“AI心理助手”“智能减压室”,为学生提供心理问题初步识别、即时心理支持和情绪疏导等。加强教师心理健康支持体系建设,减轻教师工作负担,及时做好教职工心理调适和情绪关怀。鼓励有资质的社会力量、专业医疗机构,为教师开展心理辅导实训提供支持。

■ 培育家庭和谐亲子关系

推进学校持续加强“教联体”建设,密切家校协同,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课堂、家访等形式,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将心理健康作为必讲内容,引导家长多陪伴多关爱,注重培养子女健康身心。加强学生发展情况跟踪分析,定期向家长反馈,帮助家长及时掌握情况,重点做好与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家庭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关心关爱。会同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加强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普遍开展心理健康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家长心理健康素养,为子女健康成长营造和谐和睦的家庭环境。

■ 健全部门协同防护机制

依托有关单位全覆盖建设市县中小学心理辅导中心,做好知识普及、业务指导、心理咨询、师资培训等工作。会同卫生健康、公安、网信、社会工作、共青团、妇联等建立学生重大心理问题线上线下发现机制,推进精神疾病转介就医和愈后复学机制建设,指导学校制定校园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处理预案。发挥好12355青少年服务台和12356心理援助热线作用。会同民政、卫生健康、共青团和少先队、妇联等建设社区心理服务平台,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志愿者等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会同宣传、卫生健康、科协等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心理问题表现与识别等科普,提升宣传引导专业性、科学性,营造全社会关心学生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

全省高校优秀毕业生宣讲团进校园巡讲活动走进我州

近日,甘肃省2025年高校优秀毕业生宣讲团进校园巡讲活动在临夏现代职业学院举行,400余名师生代表参加。活动以“志在西部·筑梦基层”为主题,旨在引导大学毕业生积极投身西部和基层就业。

宣讲现场气氛热烈,6位优秀毕业生代表依次分享成长经历。李彦鹏以携笔从戎、投身国家工程的“迷彩青春”,勉励学子将个人理想融入强国伟业;李思成讲述放弃城市岗位、扎根基层的“返乡选择”,将团学经验转化为乡村振兴动能;高浏璐回顾军地科研历程,践行“让医学更有温度”的青春誓言;安强演示智慧农业平台,分享“一部手机管理1500座大棚”的创业实践;张碧全以“辅导员—博士—双创导师”三重身份,讲述指导学生屡获大奖的育人故事,寄语学子“让规划成为最好的起跑线”;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2届毕业生郑昊回顾从中职起步,经高职、专升本至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的成长历程,分享考取广河县委组织部的奋斗足迹。

整场宣讲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展现了新时代甘肃青年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为学子树立了可学可鉴的青春榜样,进一步激发了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奋斗热情。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
教育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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