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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在广河县城关镇,有一座充满爱心的农家院——马力庄农家院。每天中午农家院为离家较远的学生们准备一份爱心午餐。香喷喷的饭菜,温暖了学生的胃,也温暖了他们的心田。
临近中午,放学铃声响起,马力庄小学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有序走出校门。与往常不同的是,家住牟家窑村的三年级学生马晓成和几位同学,却结伴来到马力庄农家院。
记者走进农家院,只见十几名学生围桌而坐,认真写作业。不一会儿,服务员便将色香味俱全的饭菜送到桌上。
“今天中午,我们准备了米饭和玉米等主食,还炒了两个菜。我们尽自己最大努力,让孩子们吃饱吃好。有时客人点的美味饭菜,我们也会给孩子们做一些。现在,每天有13位学生来吃午餐。”农家院负责人马小虎介绍说。
“我家比较远,以前中午吃的是从家里带的馍馍。现在好了,农家院给我们管午饭,吃得特别好。”马晓成满脸笑容地说。
原来,这些家在马力庄村或牟家窑村的孩子回家要走半小时路程。由于父母工作忙,中午无法按时接送,孩子们以前的午饭基本都是家里自带的食物。
“我们农家院就在学校隔壁,发现有的学生中午放学回家不方便、吃饭有困难。于是,我们跟学校取得联系,和村主任商量,决定给孩子们提供免费午餐。现在,县上对我们农家院扶持力度很大,村上帮助也多,生意也越来越好。只要我们农家院营业一天,孩子们的免费午餐我们就会做下去,这是对社会的回馈和感谢。”马小虎说。
据悉,这份善举已持续半年之久。每到中午,马小虎都会安排后厨为孩子们精心准备饭菜,解决孩子们的午餐问题,在他们心中播下感恩的种子。
马力庄农家院为学生提供爱心午餐只是广河县众多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参与爱心行动、传播温暖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随着“结对帮扶·爱心甘肃”工程建设不断推进,该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通过多种形式和方式汇聚起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形成人人愿为、人人可为、人人能为的良好社会风尚。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及时发现和控制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构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公布接收“校园餐”举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坚决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和个人信息。欢迎社会公众、广大师生及相关知情人士积极举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一经核查属实,将按照《甘肃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实施奖励。
举报电话:12315;0931-8533122
传 真:0931-8533122
电子邮箱:gs_scjg@163.com
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279号甘肃省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处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
2024年12月3日
积石山县第五中学位于胡林家乡灾后恢复重建集中安置点西面,是配套新建的初级中学。
11月27日,记者来到这所中学采访,当天,也是该校每周一次的家长开放日,学校随机抽选9名家长来校参观、听课、提建议。
马乃白是七年级3班学生拜学梅的家长,也是此次家长开放日活动的一员。参观完教室、功能室、食堂和宿舍,陪孩子听完一节课、品尝完学校饭菜后,她欣慰地说:“学校修得真好,校园环境优美,食堂饭菜可口,教师教学水平高,尤其是住宿条件特别好,宿舍宽敞整洁,每层楼都有洗澡间、开水房和电梯,还有专职宿舍管理员,孩子在这么好的学校上学,我特别放心。”
“学校是3月开工建设、9月投入使用的。今年,共招收学生1059名,设七年级12个班、八年级9个班。”副校长周萍告诉记者,“学校按2100个学位设计修建,总占地面积72亩,总建筑面积29588平方米,工程抗震类别为乙类。建有四层教学楼1栋、四层综合楼1栋、住宿楼2栋和能容纳500人同时就餐的学生食堂1栋。教学楼配有创客室、电子备课室、美术室、音乐室、心理辅导室及礼堂等,各种功能室一应俱全。可以说,学校配有全州一流的教育教学设备。”
循着读书声,记者走进教学楼,映入眼帘的是一楼大厅以“校训、校风、教风、学风”“教育家精神”等为主题布置的文化墙和宽敞明亮的走廊;每一层教学楼都设有开放式图书角,布局精巧、装饰温馨,配备各类图书2.5万余册。
“我们学校环境优美,教学设备完善,老师认真负责,尤其是开放式图书角有很多平时看不到的书籍,我很喜欢。”课间,七年级1班的石子轩高兴地告诉记者。
“珍惜粮食,拒绝浪费”“光盘行动,从我做起”……走进学校食堂,用餐大厅悬挂多幅倡导崇尚节俭的宣传横幅,营造了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校园新风尚。对于食堂的饭菜,用过餐的师生们都说“非常可口”。
记者了解到,该校属全封闭式寄宿制学校,对入校学生实行全封闭管理。学校把师生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首位,经常性开展防震、防火、防踩踏等应急演练,加强“1530”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新学校出新绩,必须有一支忠诚教育事业、综合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作支撑。学校共配备教师107名,其中,研究生6名、省级学科骨干2名、州级学科骨干6名,还有7名来自省内名校的优秀支教老师,校长何生波为第二批临夏州名校长,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力量雄厚。
新校园洋溢着全新的活力。“今年,学校对新分配的45名特岗教师进行了岗前培训,全体教师采用新课标开展教学,积极组织老师听课、评课。通过‘青蓝工程’和教师外出培训,着力提升全体教师教学水平。我们与西北师大二附中签订了结对帮扶协议。”教导主任宁国虎说,“为让学生更好地适应新学校的学习和生活,还设置了书法、创客、钢琴、舞蹈和葫芦丝等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舒缓学生身心,培养兴趣爱好,实现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近日,州市场监管局在临夏现代职业学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讲活动。州教育局分管负责人,临夏现代职业学院百花烹饪学院、生物工程系全体师生及各食堂全体从业人员等800余人参加。
活动中,结合学生心理特点,以图文并茂方式讲解“不健康食品”“三无食品”对人体的危害、健康饮食提示等内容,提高师生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引导学生将“文明用餐、杜绝浪费”倡议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践于行。通过省内外发生的食品安全典型事件,综合分析全州校园食品安全形势,重点解读《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关于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意见》,督促学校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风险管控措施,有效预防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学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督促食堂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管理、进货查验、清洗消毒、加工制作及风险自查等规范要求,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结合具体案例,解读乘坐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用索道、电动自行车和头盔质量及燃气具质量和使用安全等内容。
此次宣讲贴近学校、师生和食堂从业人员工作、生活实际,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了大家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升了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近日,州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联合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全州校园食堂及学生用餐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督查组共发现问题65个,已反馈整改问题44个。
今年以来,州纪委监委把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作为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切入点,运用“室组”联动监督机制,成立联合专项督查组,超常规纵深推进集中整治,以铁的纪律守护校园食品安全。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查阅资料及谈心谈话等方式,深入七个县(市)24所中小学、幼儿园及相关供餐经营单位,围绕食品质量安全、营养餐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和供餐单位经营监管等情况,开展嵌入式、全方位督查。同时,对教育和市场监管部门责任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排查等情况跟进监督,全力纠治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专项经费管理及干部作风等方面突出问题,拧紧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链条。对8所学校存在的食品食材违规采购、营养餐发放管理不规范、管理制度空转和台账资料不全等20条突出问题,转交教育、市场监管部门整改落实,建立问题清单,及时跟进督办,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州纪委监委认真梳理县市自查自纠及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研判,对可能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组织力量重点核查。严查严惩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学生营养餐违规采购、营养改善补助资金侵占挤占及谋取个人利益等问题线索7件,已办结3件,10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问责。
近日,州总工会、团州委联合举办“河州少年手拉手 石榴花开新时代”关心关爱新兴青年“暖新助新”主题研学活动。来自全州快递行业和“两企三新”领域的60名职工子女参加。
活动中,研学团先后到省博物馆和省简牍博物馆参观学习,了解黄河文化起源及发展,感悟甘肃历史文化底蕴。在红色甘肃展区,详细了解中国共产党历史,领悟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随后,游览兰州海洋公园,观看精彩的深水美人鱼表演和生动有趣的海豚表演,近距离观赏各种鱼类、水母、海狮及企鹅等。通过聆听讲解员讲解,丰富了青少年知识,激发了他们探索大自然的想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