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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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永靖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效,切实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修订完善了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内容、依据、时限、渠道和载体等要素,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365条,其中,积石山县6.2级地震灾后重建1086条,乡村振兴4345条,项目建设2533条,生态环保2223条,优化营商环境2513条,财政预决算293条,教育、科技、医疗、体育等民生事业11983条,其他1389条。继续深化政民互动,加强群众关注热点问题主动回应,2024年共受理群众网上来访信件34件,办结34件,办结率100%。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严格政策文件和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的要求,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件69篇,解读稿件与文件原稿实现相互跳转链接。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临夏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质量和水平。2024年,全县新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2件,办结11件,上年结转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管理,将属性认定纳入公文审签流程,在公文规范标注公开属性,对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上网发布,对依申请公开的文件根据群众需求予以提供。加强已公开信息的管理和清理,按内容进行分类管理,明确发布期限,积极防范信息公开汇集风险。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先审后发、反复校对,及时排查修改错敏词、不规范表述等问题,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网站“规范性文件”栏目进行了集中公开,2024年全县共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现行有效文件1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管理,持续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优化信息发布形式,采用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发布数据、政策解读稿件,对政策文件和统计数据提供下载功能。常态化开展读网巡网,及时排查处理网站断链、错链、空链,不断优化调整栏目设置,进一步提升公众体验感;落实网站专人负责和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县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安全、高效运行。2024年,县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1.4万余条,访问量336万人次。二是按照《临夏州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持续开展县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和17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建设工作,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等服务。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2024年开设政务新媒体13个、变更3个,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制度,常态化督促47个备案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每周至少更新发布1条政务信息,保持账号活跃度。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常态化监管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账号等平台运行发布情况,组织技术力量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监督保障工作。二是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限期整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问题。2024年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账号等公开平台均未发生网络安全事故(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9 | 1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579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36 | ||
行政强制 | 44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4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2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机制、政策解读、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2025年,县政府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一是优化主动公开机制,完善主动公开目录,优化调整网站栏目设置,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及时发布政策文件、重大会议、重要活动等政府信息,运用图表、动画、视频等丰富多样的形式解读回应,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安全、规范、高效;推进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府信息和政务服务体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积石山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灾后恢复重建大局及群众关注关切,持续健全公开机制,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管理,不断夯实公开保障基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纵深发展,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2024年,积石山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重点聚焦灾后恢复重建、民生保障、住房建设、项目实施、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全年共计公开各类信息18456条。其中,积石山县6.2级地震灾后重建8325条,乡村振兴1112条,项目建设1421条,生态环保658条,优化营商环境321条,财政预决算127条,教育、科技、医疗、体育等民生事业1542条,其他领域信息4950条。充分利用“县长信箱”“书记信箱”、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栏目,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倾听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发布政策解读121条,通过政务新媒体、村民知情大会等方式回应关切869次,书记、县长信箱收到留言23条,按期答复23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6条,按期答复6条;收到行政复议1条,已按时办结。未收到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处理和发布工作“三审三校”制度,把严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选优配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健全日常监管和内容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贯彻省州相关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更新与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把关审核、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持续提升公开内容质量和公开效能,确保政府门户网站数据传输安全。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全方位、多途径作用并及时转载发布中央、省州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政务新媒体账号做好内容发布、日常检测、安全防护、问题整改、纠错补漏等工作。同时,依托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等窗口单位,集中发布部门、乡镇、村(社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
(五)监督保障。成立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组成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41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12 | ||
行政强制 | 2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34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积石山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工作开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重点研究解决:一是政务公开部门主体责任意识不够,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对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缺乏全局、系统思维;二是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方面工作机制有待完,解读形式和范围需进一步改进。
针对上述不足,2025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提升公开质效。严格“线上+线下”监管制度,用足用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机制,高质量做好政务公开自评自查工作和每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进一步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形成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检查整改常态化。二是抓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明确解读范围、规范解读程序、完善解读内容、创新解读形式、拓宽解读渠道上下功夫,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帮助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准确把握政策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报告由临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从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方面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夏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临夏市人民路1号,电话:0930-632820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临夏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条例》各项规定,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全市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84条,发布各类政策解读308条。网站访问量达426万人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45365条,所有新媒体账号均有专人进行信息维护并建立内容审核发布制度,严格落实“先审后发”,目前运行情况良好。2024年,全市共受理网民留言81条,公开答复32条,已办结81条。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其中:线下申请3件,通过市政府网站在线申请28件。规范办理答复完成31件,因不服答复引起行政复议1件,尚未审结。2023年结转2024年度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类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件,办理结果:确认答复违法,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同时,梳理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标定管理,将属性认定纳入公文审签流程,在公文规范标注公开属性,对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上网发布,对依申请公开的文件根据群众需求予以提供。加强已公开信息的管理和清理,按内容进行分类管理,明确发布期限,积极防范信息公开汇集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注重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内容,进一步优化政府网站版面,科学设置信息公开栏目,优化板块布局和页面设计,持续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的全流程监管和运维保障,严格信息审核发布。不断优化完善网站功能,推进网站有序稳步运行;通过“开普云”监测系统对网站内容进行全天候24小时监测,每日推送监测报告,并由网站管理人员坚持每日对新增信息在线读网检查,确保网站正常、高效运行。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专区,2024年我市新建政务公开专区2个,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规范化政务公开专区50个,已基本实现全市镇街道、村社区政务公开专区(专栏)全覆盖。专区配备了计算机、电视机、打印机、查询机等设备,制作发放了“临夏市政务公开码上看海报”等宣传资料。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全市共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50个,其中新浪微博账号3个、微信公众号35个、抖音号8个、今日头条4个,均安排专人负责对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定期督促各单位及时转载更新省州重要新闻和政策理论,确保各类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运营。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健全完善考核评议、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把网站内容、信息和文字审核,切实保证发布信息的严谨性、及时性、准确性。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更新维护和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明确信息公开内容、靠实信息公开职责任务,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 | 2 | 1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334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18477 | ||
行政强制 | 202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6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1 | 0 | 0 | 0 | 0 | 0 | 3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一)予以公开 | 26 | 0 | 0 | 0 | 0 | 0 | 2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1 | 0 | 0 | 0 | 0 | 0 | 3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1 | 1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机制、政策解读、保密审查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2025年,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一是优化主动公开机制,完善主动公开目录,优化调整网站栏目设置,着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及时发布政策文件、重大会议、重要活动,同步跟进解读回应,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科学设置公开范围、方式和渠道,积极防范信息汇集泄密风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州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编制,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临夏县韩集镇莲花路一号统办楼6楼,电话:0930-3222050,邮箱lxxzfb@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临夏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强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创新工作举措和渠道载体,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做好县上重大项目、重要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251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7165条,政务新媒体公开21709条,报纸、电视、公告栏等载体公开3377条。围绕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生态环保、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公布信息16532条,公布其他类信息157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规范办理流程,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4件,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向责任部门交办,定期督促、跟进办理进展,22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向申请人进行了答复;2件因未按期答复造成行政复议,其中1件责令履行、1件驳回。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开指南和公开制度,全县各乡镇、各部门重新修订完善了信息公开指南。持续提高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质效,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85条,其中县级政策解读信息25条。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落实公文属性源头认定、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安全性。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力做好政民互动等群众诉求,共处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1983件,累计回复县政府门户网站留言23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网站安全维护,定期培训网站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安全法规、发布审核、纠错整改等基本技能,不定期修改登录密码,严格做到无关人员不得知晓用户名和密码。常态化对错敏信息、隐私泄露、错链外链等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网站正常运行。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推送政府信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充分利用电视、公告栏、显示屏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将与政务活动、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和公示。
(五)监督保障。紧扣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工作目标,调整完善各项制度,深化培训内容,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环节的责任人、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压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时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2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74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16 | ||
行政强制 | 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5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4 | 0 | 0 | 0 | 0 | 0 | 2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七)总计 | 24 | 0 | 0 | 0 | 0 | 0 | 2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0 | 1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力度不够。
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加强对财务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征地拆迁、重大项目、卫生健康等涉及公众权益和社会关切的信息公开,凸显信息公开的“民生温度”。二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在线访谈、图文漫画、短视频等形式开展多元化解读,对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以及各类专项规划等重要文件做好解读工作,以政策解读的“透”引导市场预期的“稳”,确保解读信息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对全县36个政务新媒体加大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开办、注销等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矩阵优势,加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应用,着力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临夏回族自治州广河县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上相关通知要求及《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编制,内容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安排督促全县9个乡镇、26个部门结合全县中心工作和各自工作实际,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围绕重点公开领域,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村务公开栏、各类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和平台,及时公开重点建设项目、民生保障、乡村振兴、财政预决算、供水供暖、征地拆迁、助企纾困等方面的信息。一年来,各乡镇及政府系统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1300多条,其中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800多条,在各类政务新媒体上转载发布信息6300多条,及时答复网民留言100余条,发布解读材料、产品、评论文章25份。开展政务公开、网站建设方面的培训2次累计70余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在平时工作中,广河县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临夏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文件精神,明确受理主体方式,规范办理内容程序,及时对收到的依申请公开进行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公文起草过程中,我们明确公文公开属性,进一步规范发文签发流程。及时动态调整更新门户网站上传文件,经与县司法局核实,截至目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8个,其中2024年印发2个,并都按要求在广河县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文件专栏内公开发布。严格公文对外发布,凡是确定为主动公开的文件一律在2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年来,我们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严格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部署,及时修订信息公开指南,督促乡镇部门逐步编制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两,及时更新多个政务公开专区,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捷。二是持续加强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内容的监测预警。通过监测系统对网站进行全天候24小时监测,每日推送监测报告,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同时,鼓励网站发布人员运用网站内容检查功能,切实减少错敏词的出现,及时处理首页链接不可用、错链、空白页等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安全防护工作,全面加强对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日常管理,经常性通过读网方式进行自查,督促网站运维 人员及时检测漏洞、升级系统功能,加固防火墙,保障网站安全,做到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确保规范有序运行。
(五)监督保障
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健全完善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开展政务公开、网站建设方面的培训2次。要求各单位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日常工作,做到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采取读网督查、电话督促等有效方式,定期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及网站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15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5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5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乡镇部门对工作重视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足,缺乏工作主动性,存在一推一动,不推不动的情况,简单应付,流于形式,工作效果不明显。
二是公开内容缺乏重点。对信息公开内容还没有常态化和制度化,公开重点不突出,时效性不强,没有及时公开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尤其26个试点领域基层公开内容不够完善,线下政务公开建设推进力度不够,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听取公众意见不够,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公开资料不够完整。
三是监督管理力度不够。个别单位被动接受上级检查的多,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对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及时,舆论和社会监督也有待加强。今后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大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健康发展。
(二)改进措施
一是规范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内容目录》要求,切实做好政务的对外、对内公开工作,在向社会实行政务公开同时,认真抓好面向机关内部的政务公开。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条例》对照26项试点领域政务公开目录,继续加大政务公开推动力度,做好政务要闻、政策解读、民生信息、重点领域事项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丰富网上解读形式,增进政务公开实效,有效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开。
二是提高公开实效。紧紧围绕方便群众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的目标,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减少办事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努力建设勤勉高效、诚信包容、廉洁清新的政府,为加快率先崛起、建设幸福广河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是加强监督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指定1名专责人员具体负责,各乡镇、各部门分管领导专门抓、专责人员亲自干,及时更新、替换和补充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把组织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效地落到实处,促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开展。从严审核网站信息发布,加大网站日常读网检查,明确政务新媒体、网站、线下专区、电子政务建设内容,从制度层面,进一步靠实各方工作职责,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报告由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从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方面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
2024年,东乡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细化责任分工,拓宽公开渠道、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4年全县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06条,网站访问量达192万人次,日均访问量5240人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13520条。
一是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督促各乡镇和部门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并按期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公开。突出政务新媒体作用,健全完善“多彩东乡”“临夏东乡发布”等26个政务新媒体平台。持续加大传统平台公开,通过公示栏、电视、电子显示屏等途径,将与政府活动、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公示。在县政务大厅各办事窗口摆放政府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全面准确公开政府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时限、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等相关信息。
二是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人工读网等方式定期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及时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救灾、公共法律服务、城乡规划、农村危房改造、户籍管理、市政服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26个试点领域信息,做到26个试点领域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三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及时转载国务院和省州相关政策解读,认真做好县上配套政策解读,及时帮助群众掌握政策、精准运用政策。认真做好“12345”综合便民服务热线办理,不断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2024年,受理县政府网站网民留言48件,办结48件,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网络申请3件,信函申请8件,已全部办理答复。今年我县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截至目前,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本年度废止0件,本年度制发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注重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内容,进一步优化政府网站版面,科学设置信息公开栏目,优化板块布局和页面设计,持续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的全流程监管和运维保障,严格信息审核发布。定期检查网站头部、底部标识和页面标签,不断优化完善网站功能,推进网站有序稳步运行;完善网站搜索查找功能,按照《政府网站检查标准》要求,通过“开普云”监测系统对网站内容进行全天候24小时监测,每日推送监测报告,并由网站管理人员坚持每日对新增信息在线读网检查,确保网站正常、高效运行。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专区,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全县共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26个,其中新浪微博账号3个、微信公众号16个、抖音号3个、今日头条4个,均安排专人负责对全县所有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定期督促各单位及时转载更新省州重要新闻和政策理论,确保全县各类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运营。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健全完善考核评议、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把网站内容、信息和文字审核,切实保证发布信息的严谨性、及时性、准确性。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更新维护和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明确信息公开内容、靠实信息公开职责任务,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31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14 | ||
行政强制 | 21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8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政府信息工作的逐步深入,与上级政府的工作要求相比,在具体工作中仍存有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不高、信息公开形式单一、传播途径不够多等。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持续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关注不常更新的栏目,进一步加强公众热点信息回应,推进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保障领域信息的公开。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公文源头主动公开,对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及时上传网站公开,同步梳理全县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公众参与。建立健全政策解读机制,严格执行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明确解读责任,并主动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和简明问答、图标图解、音视频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