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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州政府领导
州长
何东
州委副书记、州长
何东,男,回族,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
负责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副州长
  • 鲁泽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鲁泽,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负责州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数字经济、县域经济,财政、税务、金融、统计调查、“放管服”改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人民防空、机关事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政务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驻外办事机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统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政府金融办、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联系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临夏调查队、州人行、州银保监局,驻临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 李勇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李勇,男,197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市场监管、科技、体育、商务和招商引资,融媒体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科学技术局、州商务局、州体育局,州招商局、州融媒体中心。联系单位:州工商联、州科协、州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张天龙
    州委常委、副州长
    张天龙,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副州长。
    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的工作,主要负责积石山县6.2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 李明海
    副州长
    李明海,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 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负责民政、残疾人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非公经济,园区建设、电力、通讯、无线电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联系单位:州残联、州烟草专卖局、州石油公司、国网临夏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州邮政管理局、州邮政公司、临夏无线电管理处。
  • 张自贤
    副州长
    张自贤,男,汉族,1968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自然资源、水务、乡村振兴、林业和草原,地震、申报世界地质公园等方面工作。 分管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南阳渠管理局、州地震局、临夏地质公园服务中心。联系单位: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毛鸿博
    副州长
    毛鸿博,男,汉族,1975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临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联系单位:州文联、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马显锋
    副州长
    马显锋,男,回族,1972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教育、生态保护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教育局、州生态环境局,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州职业技术学校、临夏开放大学、州特殊教育学校。
  • 亢卫忠
    副州长
    亢卫忠,男,汉族,1970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分管应急管理体系构建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联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信访局、州国家安全局、州武警支队。
  • 王希辉
    副州长
    王希辉,男,土家族,1980年1月出生,九三学社社员,研究生学历,历史学博士,现任临夏州副州长。
    协助李勇副州长的工作。
秘书长
马福俊
州政府秘书长
马福俊,男,回族,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主持州政府办公室工作,协调州政府办公室与州委、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州政府与各工作部门、各县(市)政府之间的工作,办理州长交办的工作,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负责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分管单位:州政府研究室。
副秘书长
  • 朱牧

    副秘书长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

  • 田延皓

    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的工作,负责州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党总支和办公室精神文明、工青妇、联系村帮扶工作,分管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马秀华
    副秘书长
    协助副州长李明海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 王建林
    副秘书长
  • 周世泽
    副秘书长
    协助李勇副州长的工作。分管州政府信息中心、州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 马涛
    副秘书长
    协助马显锋副州长的工作。
  • 敏忠德
    副秘书长
    协助常务副州长鲁泽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
  • 王来
    副秘书长
    协助张朝俊副州长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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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临夏市:老旧小区“焕新颜”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临夏市不断加快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步伐,地下管网从年久失修到全部换新,小区路面从破损难行到崭新畅通,住宅楼外墙从斑驳脱落到更新粉刷……从“面子”到“里子”,从“硬件”到“软件”,一个个老旧小区焕发出勃勃生机,给群众带来了满满的幸福感、安全感。



  改善的是环境,凝聚的是民心。近日,记者来到临夏市电大家属院改造工程建设现场看到,施工人员正在对小区地下的雨污管网进行全面摸排整改、铺设升级。据了解,该小区已经完成房屋外立面保温层增设,屋面防水、外窗更换等改造,剩余部分也正在抓紧施工中,预计今年6月底完工。在临夏市体校家属楼的施工现场,工人们各司其职,对小区楼栋外墙进行施工作业。据项目负责人介绍,该小区将于今年7月中旬完成改造升级。

  临夏市自开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以来,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有效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力促将老旧小区改造打造成为老百姓“家门口”的满意工程、民心工程。

  甘肃恒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 马康宁:我公司承建的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计12个小区、20栋楼、623户,目前窗户更换已完成10 栋楼,外墙保温完成8栋楼,完成总工程量35%,我们将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如期完工。

  干净平坦的路面、焕然一新的楼道、宽敞明亮的窗户、优美的小区环境……州医院家属楼、州运输公司家属楼、石油公司家属楼、大修厂家属楼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展以来,分别对小区实施了外墙保温、窗户更换、楼道粉刷、雨污管更换、屋面防水等改造,并对小区的污水管网进行了疏通升级,重新硬化了小区路面。经过几个月的改造,让一个个小区华丽蜕变、一栋栋老旧楼房焕然一新,不仅实现了小区向“净、亮、绿、畅、美”的蜕变,变靓了颜值,丰富了内涵,焕发出了活力,也提升了市民的居住品质,有力推动了城市旧貌换新颜,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了老旧小区改造带来的改变和提升。

  临夏市石油公司家属院居民 邓学东:我们石油小区家属院属于老旧小区,以前冬天暖气不热、下水管道老化严重、小区路面不平整,通过改造,让我们的小区焕然一新,现在冬天家里也暖和了,小区的环境整体也好了,我们很满意,幸福感满满。

  临夏州运输公司家属楼居民 赵凡莲: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好,以前我们的院子很破烂,非常旧,下雨天就会积水,而且冬天没有暖气,烧火炉,非常麻烦,现在院子也改造了,暖气也通了,非常好,我们很满意。

  临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喇永良:临夏市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为6个标段,共计90个小区、134栋楼、4905户,该项目楼栋主体施工已全部完成,完成总工程量的85%,计划今年8月底前全部完工。临夏市 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为3 个标段,共计35个小区、48 栋楼、1671户,该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计划今年年底前全部完工。临夏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计17个小区、24栋楼、912户,目前正在进行施工招投标,计划今年6月底动工。截至目前,已累计改造完成195个小区、265栋、8450户,累计完成投资49213.24万元。

  老旧小区改造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的民生工程,也是改善居民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品质的民心工程。临夏市通过不断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已让全市众多老旧小区由“旧”到“新”、道路由“堵”到“疏”、环境由“乱”到“净”、绿化由“粗”到“美”……经历蝶变逆袭,成为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的美丽家园。下一步,临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提高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标准,细化工作措施,加快工程进度,严把改造设计关、质量关、安全关,让群众从“住有所居”迈向“住有宜居”,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关于印发《临夏州2024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临夏州2024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州建发〔2024〕52号

临夏市住建局、和政县住建局: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24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甘建设〔2024〕112号)要求,结合我州工作实际,州住建局制定了《临夏州2024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临夏州2024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

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夏州2024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24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甘建设〔2024〕112号),2024年省上继续开展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为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确保2024年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顺利实施,结合临夏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2024年临夏州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实施范围为县(市)主城区范围内,具有合法房屋权属证明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拆除计划的既有多层(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楼,优先支持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加装电梯。年内加装电梯28部,其中:临夏市10部、和政县18部。

二、基本原则

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适应老龄化需要,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属地管理、规范安全的原则,综合考虑居民意愿、住宅结构条件、使用功能,安全经济等因素,统筹安排、稳步推进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施工不能对原结构安全产生不利影响。加强新增设井道、疏散通道等相关构筑物的审批和验收,电梯加装前应落实好使用管理、安全维护等责任主体。鼓励采取平层入户方式加装电梯,实现无障碍通行。

三、组织实施

(一)明确实施主体

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应对经用地权属单位同意后,以小区、楼栋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以小区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以楼栋或单元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为该楼栋或单元业主。实施主体可以推荐业主代表,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原房地产开发企业、房改房原售房单位、电梯安装单位等代理实施。实施主体委托代理方实施的,应当签订授权委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申请条件

1.征求意见。已书面征求本楼或本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应达到本楼或单元人数的2/3和建筑面积占本楼或本单元2/3及以上并签订书面协议(已预留电梯井的,明确费用筹集方案且具备加装条件的,征求意见可不受2/3比例限制)。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对于加装电梯部分超出该楼栋(小区)建设用地红线范围的,实施主体应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人同意建设的书面意见。

2.达成协议。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就加装电梯工程费用(含管线迁改、电力增容等费用)筹集方案、电梯使用单位委托合同或协议、电梯使用管理费用(含维保、改造、修理、检验、检测等费用)分担方案(或增加物业费标准方案)达成书面协议。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可根据所在楼层、户数等因素分摊相关费用。分摊比例由出资的全体业主协商确定。业主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个人分摊的费用,或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3.书面申请。符合加装电梯条件的实施主体应向项目属地县(市)住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三)专项设计

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应当委托原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设计方案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保和电梯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电梯外立面设计应当与小区建筑风貌及已加装电梯风格相统一,沿街建筑加装电梯应当符合退红线及城市景观要求。鼓励和支持采用现场操作占地面积小、施工周期短、产生噪音少、钢结构施工质量有保障的整体装配式电梯。工程设计方案应征得因加装电梯后受到通风和噪音直接影响的本单元业主的同意。

(四)联合审查

实施主体将加装电梯的设计方案(含总平面、立面、效果图)、估算造价、管线迁改费用协议、电力增容协议、加装电梯协议等相关书面材料报住宅所在地的县(市)住建部门。县(市)住建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对加装电梯规划、消防、城市风貌等方案内容进行联合审查。联合审查通过后,应将审查意见及设计方案(含总平面、立面、效果图)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属地住建部门函商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出具规划审查意见;公示期内有异议的,业主需重新进行协商。已预留电梯井道的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无需办理规划和建设审批手续,可直接办理电梯安装相关手续。

(五)依法发包

加装电梯项目实施主体作为项目发包单位以工程所有者的身份,严格按照《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项目发包承包程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项目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项目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项目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项目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对将项目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项目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项目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鼓励实施主体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

(六)严格审查

加装电梯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按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程序办理。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建立加装电梯施工图审查绿色通道,指派专人负责施工图审查的咨询、受理和技术审查服务,及时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时,在对原房屋的结构形式及是否具备加装电梯的条件进行判定的基础上,审查机构应重点对电梯井道地基及基础设计是否满足承载力、电梯井道及其与原有建筑主体结构的连接安全可靠性、新老建筑间沉降差控制、电气设计等保证结构及运行安全的内容进行审查。

老旧住宅加装电梯,依据审查意见、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及监理方案、质量监督及安全备案等直接开工建设,不再办理施工许可。电梯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安装告知,申请电梯安装监督检验。

(七)开工建设

1.施工准备。加装电梯项目实施主体应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施工许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等手续。经联合审查,自然资源部门已出具规划审查意见,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符合《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甘建质[2021]85号)相关规定无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可以不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依法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实施主体应在开工前告知属地住建部门。

2.依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并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负责。监理单位应当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确保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加强电梯施工可能对周边房屋使用安全造成影响的,实施主体应对自行或者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周边房屋进行安全影响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加装的电梯应符合电梯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电梯的按照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安装单位应当在安装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情况书面告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依法向具有法定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3.强化监管。(1)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县(市)住建部门加强电梯项目参建各方应切实加强电梯加装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开展相关建设活动,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明确质量安全技术措施,根据《既有居住建筑新增电梯技术导则》(DB62/T3184—2020)的相关要求进行图纸设计、现场施工、检测鉴定、质量验收等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做好危大工程、临时用电、消防安全等现场危险源管控及文明施工、安全教育、技术交底等工作,加强对加装电梯后置锚固件、钢结构焊缝、钢结构安装等影响结构安全及墙体开凿、电梯井道、防水处理等关键部位的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检测,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2)加强施工过程监管。县(市)住建部门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通过日常巡查、抽查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行为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参建各方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3)强化监督执法检查。县(市)住建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重点部位、重要工序监督抽查抽测频率,对发现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并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对于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追责,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八)竣工验收

项目竣工,电梯经具有法定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后,实施主体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安装单位对加装电梯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实施主体应当将竣工资料移交县(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九)使用管理

1.明确使用管理主体。加装电梯使用前,实施主体应当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电梯使用单位须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加装电梯使用过程中,对无法落实使用单位的,由县(市)住建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加装电梯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确定电梯使用单位。

2.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加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好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办理使用登记、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保单位实施维保、及时申请定期检验和进行自行检测等工作,确保加装电梯使用安全。

四、工作任务

(一)进度安排

1、县(市)住建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5月15日前完成)

2、会同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做好动员宣传工作,遴选并报送实施加装电梯项目清单。(5月底前完成)

3、会同相关部门完成联合审查并开工建设。(6月底前完成)

4、做好工程实施工作。(7月底前完成基础施工、电梯设备采购;9月底前完成钢结构施工,开始电梯安装;10月30日前完成电梯安装调试)

5、做好加装电梯监督检验、使用登记证办理及财政补助拨付等工作。(12月底前完成)

(二)工作要求

1、靠实责任。坚持“省级指导、州级监督、市级落实、群众参与”工作机制。州住建局负责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过程指导和工作监督。县(市)住建局要建立每部电梯的进度台账,加强电梯加装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做好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监督检验、使用登记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和工期安排,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单位应加强现场质量安全管控。建筑设计单位、电梯制造企业应做好加装电梯的技术服务工作。原房屋开发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对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应予以协助支持。

2、优化服务。县(市)住建部局要制定具体的办理服务指南和材料清单,开通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绿色通道,指定专门受理窗口,公开公平进行项目遴选,确保群众利益。同时,要整合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与老旧住宅电梯加装工作,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楼栋加装电梯的,应给予优先支持,统筹安排,避免重复建设。

3.强化监督。为全面实施掌握全州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审批、建设、运维等相关情况,实行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周推进、月督查”制度,州住建局定期组织专人对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度、质量管控、系统运用、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确保系统数据的及时更新和加装电梯工程质量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资金筹措

采用财政奖补的方式予以扶持,专项用于补贴加装电梯建设安装成本,每部电梯省级财政补助10万元,州级财政给予10万元的配套补助,鼓励县(市)财政给予补助。已预留电梯井道内加装电梯的,每部电梯省级财政补助5万元,州级财政给予5万元的配套补助;已预留电梯井但加装外挂电梯的,财政不予补助。

(二)明确政策

1、允许加装电梯的业主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

2、在原有小区用地范围内增设电梯的,加装电梯后新增面积为单元全体业主共有,不予按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容积率增加部分不再征收地价款,免于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州级立项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探索创新建设运营模式

1、鼓励县(市)引导加装意愿强烈的业主自筹全额资金加装电梯,并将其纳入2024年城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库内,进行统一管理,除不享受政府奖补资金外,在项目审批、建设等方面与政府奖补项目采取相同方式管理,享受统一优惠政策。

2、鼓励县(市)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电梯制造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电梯加装工作,学习先进地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经验做法,积极探索代建租赁、分期付款、委托运营、共享电梯及建设、运营、维保一体化等市场化运作模式,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省旧改办印发通知:全省2024年中央补助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印发

2024年3月7日,甘肃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补助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全省相关县市2024年中央补助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其中,临夏州共有3个县市共48个小区、4973户,106栋楼,48.8万平方米,预计投资额15253.85万元:

临夏市17个小区912户,24栋楼,9.92万平方米,预计投资4560万元;

永靖县26个小区,3285户,63栋楼,29.15万平方米,预计投资7184.85万元;

康乐县5个小区776户,19栋楼,9.72万平方米,预计投资3509万元。

各地加快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
筑好“暖心巢” 托起“安居梦”

住房作为民生之基、发展之要,承载着无数家庭的基本生活期盼,牵动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脉络,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近年来,永靖县坚持把“住有所居”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切实将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3月25日,记者走进刘家峡镇大庄村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现场,看到塔吊、混凝土搅拌车忙碌作业,80多名施工人员紧张有序施工,处处洋溢着建设的活力。

“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井桩浇筑、基础垫层、基础防水铺设等工作,正在进行电梯基坑、积水坑、基础底板及承台的钢筋绑扎。我们严格把控每一个施工细节,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建筑标准,力求完美。”据项目负责人罗仁同介绍,该项目于去年10月动工建设,总建筑面积为1.2万多平方米,地上1-2层为商业服务网点,配建约730平方米的机械立体停车库1座、停车位199个,预计今年10月竣工并投入使用。

“项目建成后,将提供12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有效解决新市民和各类人才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助力他们实现安居梦想。”罗仁同告诉记者。

民心工程暖民心。保障性住房建设不仅为居民构筑了温馨的家园,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了力量。如今,永靖县已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列为年度民生实事之一,致力于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难题,彰显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居者有其屋”“居者优其屋”,这是人民群众的期盼,也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永靖县在棚户区改造方面同样不遗余力,太极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如火如荼地进行,相关部门和单位紧抓工期,确保项目按期完成,让居民早日搬进新居。

在太极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现场,记者看到挖掘机、水泥搅拌机等机器轰鸣,施工人员进行外墙贴保温层、屋面保温防水处理和楼体外墙粉刷;室内,工人进行墙体粉刷、机电安装、给排水工程等。该项目总投资约4.34亿元、占地52.2亩,预计今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将提供234套安置住房。“棚户区改造是发展所需、民生所向,是关乎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土地资源存量,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改善城乡面貌,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让低收入家庭圆上安居梦,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该项目负责人祁海龙说。

一项项棚改项目,让居民告别破旧的居住环境,享受城市的美好与便捷,永靖县正用实际行动守护着老百姓的“安居梦”。

全州住建领域重点工作调度会召开

4月1日,全州住建领域重点工作调度会召开,副州长毛鸿博出席会议并讲话。

毛鸿博要求,要坚决打好灾后恢复重建攻坚战,加速推进集中安置点住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后续扶持产业等各类项目,全面加快拆危排危、维修加固、原址重建进度,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打造文明工程、优质工程、标杆工程。要锚定目标,全力推动住建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各县市要主动担当作为,倒排工期、顺排工序、挂图作战、清单化推进,责任到人,形成实物量和投资增量,跑出项目建设“加速度”。要聚焦重心,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发展,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对接,及时帮助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补充完善相关资料,进一步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刺激房地产消费。要多措并举、持续深化美丽城市(县城)规划建设“十大行动”,做好春季园林绿化工作,持续攻坚“一难两乱”突出问题,继续深化“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断规范我州停车管理秩序。要明确目标,着力提升民生领域服务质量水平。持续优化全州物业服务水平,更好为居民提供规范化、高品质、多元化的物业服务。要立即开展集中供热“冬病春夏治”,细化优化“春夏治”措施,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确保下一个供暖期各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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